上海高校学费10%用于资助贫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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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据《东方早报》报道,2005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今年新考入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昨日,上海市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市教委要求各高校必须从当年所收学费中足额提取10%的经费,专款专用,通过各种方式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与此同时,在下发的通知中,上海市教委还要各高校适当提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8元/小时(按照相关规定,从7月1日起,上海市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6元)。
来源:
新民生报
作者:
编辑:
曹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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