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危机事件 当日必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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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2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记者从富阳市教育局了解到,从本学期开始,该市将正式建立中小学“学生危机事件”上报制度,将“学生危机事件”的处理纳入到正规渠道管理,以便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将中小学生危机事件和校园恶性事件的发生制止在萌?状态。据悉,富阳市有关部门的这一举措在全省同级教育部门中,走在前列。
据介绍,中小学“学生危机事件”的及时报告制度将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领导,各校政教处(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心理辅导站和全体班主任共同参与。
该市教育局要求,学生危机事件一旦发生或发现,应在当日立即填报《富阳市中小学“学生危机事件”情况报告表》,重大事件除上报表格以外,还应附详细的书面报告;特别紧急的“学生危机事件”应立即电话上报市教育局。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的“学生危机事件”隐瞒不报或延迟上报,而造成的不应有的严重损失或严重危害,在实事求是地查明原因后,必要时要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予以追究。
文件还规定,中小学“学生危机事件”应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处理”以及“边处理、边上报”的原则进行,哪个学校发生的“危机事件”就应该由该学校就地、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如遇特别严重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当地或上级公安部门、社区领导、医疗卫生部门、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及学校心理健康部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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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及时上报的“学生危机事件”
1、在校中小学生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典型个案;
2、校园内严重的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
3、校内外严重违规违法事件;
4、可能发展成为严重精神疾病(如严重的考试焦虑、抑郁症、癔症、精神分裂症等)的重要个案;
5、学生自杀事件;
6、其他性质严重的不良行为。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通讯员 徐健辉 徐丽亚 记者 宓路平
编辑:
曹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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