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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教育频道 > 专题 > “共创和谐,我怎么做?”创意实践活动竞赛 正文  
    
竞赛组织

  竞赛分市、县(市、区)、系统开展,采取层层选拔、宣传展示、逐级推进的方式进行,评选出优秀创意实践活动。具体由各市、县(市、区)团委,省属企业团委,省属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分别负责本地本系统的组织实施工作。竞赛设三级赛制,初赛由各县级团组织负责,半决赛由各市级团组织负责,决赛由省组委会负责(省属企业、高校战线,初赛由各省属企业、高校负责,半决赛团省委青工部、学校部负责,决赛由省组委会负责。高职院校按组织隶属关系参加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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