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保药品新增36个品种。14日获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刚刚出台《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增补了清热泻火剂等部分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药品品种,其中西药13种,中成药23种。
在《药品目录》儿童用药增补品种中,新增药品分为中西药两部分,西药包括“高血糖素”等13种,中药包括“小儿金丹片”等23种。修订内容除了增补部分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药品品种外,新增的药品品种全部按照乙类药品进行管理。
劳动保障部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原则上参照《药品目录》及此次新增药品品种执行。各省、区、市可直接将国家增补的儿童用药品种转发试点城市执行,也可适当调整儿童用药,但是调整的数量控制在此次国家增补的儿童用药总数的15%以内,并需要报批劳动部审核。
《通知》也对《药品目录》作出补充说明。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同时有“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或“婴幼儿用”作为药品名称一部分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必须为口服剂型)一致,且法定说明书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其剂型为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颗粒剂、口服散剂、栓剂、滴鼻剂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此外,西药第283号“重组人生长激素”原限定支付范围调整为“限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及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