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了响应团省委等有关部门关于“共创和谐,从我做起”的创意实践活动的号召,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让团员们投身和谐社会,从我做起,奉献自己的光和热。在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工作小组的指导和学校党政领导的极力支持下,我们新桥小学团支部针对当地民工子弟学校教育师资薄弱的情况,积极为团员搭建爱心平台,计划组织“同一片蓝天,同一个希望”的团员支教活动,让共青团员用自己的爱心为新新桥人注入成长的力量,又让民工子弟学校的孩子们共同分享成长的快乐。
路桥区新桥镇是全国百强乡镇之一,拥有2.6万新桥人的新桥镇接纳了1.6万的新新桥人,同时也接纳了新新桥人的孩子,全镇有2所小学是全民工子弟学校,但其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专业技能学科的教师严重缺乏,音、体、美等技能学科皆由语、数老师兼任。受教学精力和教学专业能力的限制,技能课教学往往流于形式,课堂教学随意性较大,教学效果有待提高。这种现象存在将影响民工子女的全面发展。相对而言,中心校的专业技能教师配备齐全,课程开设正常,课堂教学规范,教师专业素质较高。专业教师中团员青年是主力,团员中更有业务精通,师德高尚的骨干教师,团支部开展支教活动具有很大的优势。为此,团支部决定响应团省委的号召,组织团员教师定期定时到民工子弟学校支教,在不影响原先的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带动提升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质量,为创建和谐社会出力。
【方案亮点】
1、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至今“共同建设、共同享用和谐社会”等思想观念已经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的共鸣,和谐发展成为我们当今社会的主流。支教活动为团员搭建了爱心平台,用他们的爱心为新新桥人注入成长的力量,用自己的行动,让他们共同分享成长的快乐。
2、支教活动不同于通常的教学研讨会、教学公开课、集体备课等教师层面的交流,而是优秀团员教师直接到民工子弟学校授课,与学生面对面的零距离接触。从而,让民工子弟共享中心校相对优质的教学资源。
3、支教活动是团员教师立足自己的岗位,从个人做起,从身边做起,在本职工作中用自己的光和热,奉献和回报社会,同时也提升了自我。活动有助于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工作小组的指导与学校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本着先试点,后推广,先重点突破,后全面推进的原则,本学期选择了三联实验小学作为试点单位开展支教活动。在充分尊重团员意愿的基础上,选拔具有一技之长,在优质课、教学大比武、教坛新秀评比中获奖的优秀团员教师组成支教小组,并且选定支教内容,具体开设作文讲习、英语口语、语数研讨课、音乐兴趣等科目,按每周1次,每次2节的安排,到三联实验小学授课。同时我们也计划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影响带动全区优秀团员青年积极投入支教活动,投入到为新路桥人服务中去,让同在一片蓝天下的孩子们,同样拥有灿烂的阳光。用我们炽热的心去缩短新老路桥人的距离,用我们真诚的善举去创造和谐美丽的社会。
【推进步骤】
1、3月下旬,成立团员支教小组,完成相关的调查工作,制订支教安排表。
2、4月上旬,启动支教活动,举行一个简短生动的支教启动仪式。
3、4月中旬到6月上旬,具体实施阶段。支教团员要尽职尽责主动服务,拟定教学计划表,认真备课,及时小结,并做好活动记录。
4、6月中旬为学期总结表彰阶段,支教团员要作活动小结,团支部要评选优秀支教团员,对支教方案进行疏理与完善,通过对支教活动的回顾和反思,探索团员支教活动的长效机制。
5、开展形式多样的支教活动,争取使团的支教活动能成为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坚持做下去,使服务民工子女的目的得到真正的落实。
6、不断拓宽支教活动面,组织团员到镇外民工子弟学校支教,影响带动全区优秀团员青年积极投入支教活动,投入到为新路桥人服务中去,让同在一片蓝天下的孩子们,同样拥有灿烂的阳光。
【预期效果】
1、激发了民工子弟学校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开拓了他们的视野,丰富了孩子们的学习生活,让沐浴在同样阳光下的他们在享受同样的优质教育的同时,也能在新桥这片沃土上茁壮成长。
2、通过支教活动,大力推进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增强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力量,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质量,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让外来民工感受到新桥镇和谐的教育氛围,感受到社会主义和谐大家庭的温暖。
3、激发团员教师的教育热情,锻炼团员教师的社会实践能力,积累实践经验,团员在活动的参与中不断领悟,不断内化,不断提升。同时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4、团员对支教活动的意义有更深的了解,团员支教活动方案更加切合实际,团员支教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初步形成人人支持支教活动的良好局面。支教活动得以持续开展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