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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轻易放弃这一人才培养质量关

2019-05-02 21:41:23 来源: 浙江教育报 邱童

  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修订后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这次修订一改之前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这一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引来广泛争议。

  之所以很多大学和研究机构把读博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纳入人才培养硬性要求,是因为这是到目前为止,可行性强、相对好操作的学术水平质量评价办法。众所周知,学术期刊有一套较为严密的发表论文质量评估体系,越是核心、高端期刊,其发表门槛越高。可以说,经历过一定时间考验的学术刊物是确保学术水准的一个重要载体。

  以研究高深学问为使命的博士生,写论文属于天经地义之事。几乎所有高校都把公开发表论文作为毕业答辩的前置条件,这也是符合人才培养规律的。博士学位论文,在广度深度上都有相当高的要求,一蹴而就对有些人而言并不现实。通过小论文打基础,或者把学位论文分解为小论文,也体现出过程性培养的理念。

  我国目前博士生招生数量已经达到相当规模,严进严出是大势所趋,把“严出”拆解为“毕业学位论文+发表学术论文”,是整体上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兜底之举。虽有简单直接之嫌,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更好的替代办法。

  虽说论文发表因资源不均容易滋生腐败,但博士学位造假现象也是屡禁不绝。假如没有了发表学术论文的硬性要求,也没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跟进,那么由此产生的学术不端、人才培养质量下降等现象,一定会更加严重。因此,高校设立博士生毕业前必须有论文发表这个硬杠子,也是守住公平和质量底线的一个重要举措。

  当然,要求读博期间公开发表论文,也可以视情况不同,推出分类指导办法,取得硬性要求和质量把关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而没有经过科学、周密的论证,也没有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跟进,就轻易放弃“发表论文”这一执行了多年的人才培养要求,可能会显得有些草率。

标签:论文;邱童;发表;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规定 编辑: 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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