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起,一批新规施行,事关学校教学、保育教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多方面,更好回应师生关切,护航未成年人的美好生活。一起来看!
幼儿园只能收取五类费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聚焦幼儿园收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收费监管等方面提出8项措施,为幼儿园收费划出清晰边界。《通知》自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开设托班的可收取保育费。保育教育费指幼儿园为在园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收取的费用;住宿费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住宿儿童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保育费指幼儿园开设托班为2—3岁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的费用;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外,为在园儿童提供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校园欺凌、考试作弊等行为被纳入治安规制范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版)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对“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者,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同时,对学校“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除责令整改外,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分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此外,考试作弊行为或将面临治安处罚。该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形成衔接——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如组织作弊未涉及3科以上、代替考试未发生在国家级重要考试)的,以治安处罚规制,构建“治安+刑事”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填补旧法对未达刑事标准考试作弊行为缺乏处罚依据的空白,维护国家考试公平公正秩序。
规范网络空间用语用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新增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并明确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自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后的法律共5章32条,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二是健全使用规则,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基础作用;三是强化保障措施,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语言文字事业纳入相关规划、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四是完善法律责任,增设“法律责任”专章,推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实行新“国标”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通用技术要求》(GB/T 46016—2025)国家标准,为五花八门的午休设备立下了行业规范与安全标尺,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根据学生身体发育特点,从设计、生产、检验、使用全流程作出规定,明确午休课桌椅从出厂到使用全链条质量保证要求,让午休课桌椅更舒适、安全、耐用。标准要求午休课桌椅形态尺寸兼顾学习与午休的舒适,对学生上课时、午休时的形态尺寸作明确规定,确保学生能舒展身体好好睡觉。桌子下方的空间既要保证学生的腿活动自如,又要避免学生午休时身体蜷缩导致不适。
中小学应开设阅读课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公布,将全民阅读从“倡导”升级为“法定责任”,在全民阅读保障方面,条例规定了对未成年人提供适宜读物、中小学开设阅读课程等措施,自2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文化底蕴、形式丰富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将每年4月第四周作为全民阅读活动周;根据国务院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全民阅读设施建设,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加强全民阅读保障,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