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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个专业学位类别

2018-03-27 17:00:29 来源: 中青在线 记者 叶雨婷

  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

  据了解,在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概念的基础上,教育部依据工程领域培养要求和知识体系,将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此项调整表示,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

  “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该负责人说。该负责人指出,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 “我们将定期统计编制8种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指导性专业领域目录。”

  据悉,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标签:学位;工程专业 编辑: 陈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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