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教育频道 > 教育即时报 > 教育发布  

浙江省教育厅发布通知 规范校园网络投票

2018-05-24 08:41:3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纪驭亚

  浙江在线5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纪驭亚)“亲,帮我家孩子投个票吧!”“麻烦给我家孩子投个票,一人可投3票哦!”近年来,网络投票评选活动在校园内外呈现泛滥趋势,网络投票过程中的拉票行为严重干扰学生和家长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针对这一现象,5月22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对校园网络投票活动进行规范,明确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

  《通知》指出,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普及,社会各行业多样化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日趋普遍,也出现了一些社会团体、社会培训机构和个别学校(幼儿园)举办涉及在校学生和幼儿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虽然网络投票在提高相关活动的关注度、参与度上具有一定作用,但难以避免刷票、拉票现象。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班级组织活动时,要高度重视网络投票对学生和幼儿的负面影响。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校内社团和班级自行举办的活动,为调动本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应只限于本校内一生一票进行网络投票。如确需采用微信、QQ等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要加强对网络投票活动的监管,对投票来源和票数增长情况进行跟踪审查,确保投票行为真实有效。

  此外,省教育厅也要求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并与社会团体组织加强沟通,涉及学生和幼儿的微信、QQ等网络投票活动,应事先征得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幼儿园)要引导家长和学生不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面向学生(幼儿)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这一政策让许多家长纷纷拍手称好。“可怜天下父母心,很多父母为孩子拉票是为了给孩子更多鼓励,其实这种鼓励毫无价值,倒是玷污了孩子内心的纯净。”杭州市拱墅区青少年宫党支部书记张敏告诉记者,自己也是6岁男孩的父亲,对省教育厅的新政,他要点个赞。

标签:学生;幼儿;孩子;家长;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培训机构;个人荣誉;活动原则;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编辑: 成竞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