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彩燕 通讯员 方柔嘉)近日,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类学校”)
《意见》围绕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从统筹布局规划、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全面加强我省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农村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按照统筹规划、标准推进,兜住底线、内涵发展的原则,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到2019 年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提前完成国家任务、达到目标要求。
《意见》中提到,各地要对照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要求,要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两类学校到2019 年秋季开学前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落实一生一床、直饮水、淋浴房和阳光厨房等建设要求。
《意见》还对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加大经费投入等做了说明。各地要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特岗津贴等政策。各地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教育经费投入向两类学校倾斜。全面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 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不少于200 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