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浙江省高校根据有关规定拟公开招聘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少数民族辅导员。招聘单位已按规定发布或即将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省属高校及中央部委下属在浙高校,包括公办高校、公民合办高校和民办高校。
鉴于招聘主体性质上的差异,各高校招聘人员在适用政策法规和落实待遇上有一定不同,具体以单位公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二、需求计划
各校拟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300余名、少数民族辅导员10名,具体如下:
实际需求计划以各校按规定申报核准或备案后公布的招聘信息为准。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年龄等条件,能适应所引进岗位的工作需求。
此外,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还须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五、信息查询
有关招聘信息可从各校网站、主管部门网站及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询。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http://jyt.zj.gov.cn/)将跟进各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信息。
有关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可根据计划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