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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日河南曝光七起"黑校车"典型案例

2018-03-27 10:12:56 来源: 人民网-河南频道 记者 辛静

  信阳息县一面包车核载5人,超员22人(图片由河南省交警总队提供)

  3月26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天,河南省交警总队集中曝光了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七起典型校车(“黑校车”)、面包车违法超员案例。其中,信阳息县的一司机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且车辆也未获得校车许可的情况下,驾驶核载5人的面包车拉了27上路行驶。最终,该车驾驶员及幼儿园负责人被刑事拘留。

  为确保幼儿及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下一步,河南交警将持续加大对超员违法的查处力度: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对易发生超员违法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安排充足警力开展严查严控;对全省农村面包车进行拉网排查,确保合法车辆上路行驶;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幼儿园、中小学校的管理教育,严禁“黑校车”运送儿童;同时,教育儿童及家长,拒绝乘坐超员车。

  此外,河南省交警总队还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客车驾驶人不开超员车,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附】曝光的七起典型“黑校车”案例

  【案例1】1月15日下午4时许,信阳息县公安局孙庙乡派出所民警在省道337线孙庙乡范楼村村部西300米处巡逻期间,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SK0426的面包车行驶中车身倾斜。民警立即将车拦下检查,发现车内全是四、五岁的幼儿。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27人(含1名驾驶人、1名老师、25名幼儿),超员22人(均系幼儿),且该车不是专业校车,驾驶员张某海没有经过交警部门的校车驾驶资格审核,车辆也没有经过县政府的校车许可,没有领取《校车标牌》,系典型的“黑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在证据面前,幼儿园负责人张某水对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幼儿上下学、驾驶人张某海对其驾驶车辆超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1月16日,张某海、张某水二人被息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例2】1月5日16时40分许,李某发(鹤壁市浚县怌山东宋庄人,浚县黎辉幼儿园负责人)驾驶豫F83X90小型面包车自西向东行驶至滑县枣村乡耿庄村北,被接到群众举报的滑县公安局枣村派出所查获,后移交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区中队处理。

  经查,豫F83390小型面包车核定载客8人,实载23人,除司机外全部为幼儿园学生,超员达187.5%。李某发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2018年3月下旬,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3】3月6日上午7时40分许,周口市西华县交警大队民警前往该县皮营乡开展校车巡查工作,在谭庄村路段发现一车牌号为沪C0WA53的小型面包车内疑似有幼儿坐乘,于是将该车拦停检查,发现该车拉乘的全是幼儿园的学生。

  经进一步调查,该车驾驶人刘新福,受曹河乡原种场幼儿园雇佣前往西华境内接送学生。由于该车不属于校车,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刘新福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西华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刘新福做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案例4】3月7日15时40分,驾驶员周立新(B1B2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豫P5A555的专用校车,行驶至鹿邑县付吴线5公里处时,被巡逻民警查处。

  经查,周立新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并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超员驾驶(核载19人,实载34人)。目前,周立新已被注销驾驶资格,并被鹿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例5】3月16日16时36分,平顶山市运输公司第七分公司(舞钢市长途汽车站)驾驶员付新民,驾驶豫D81237中型客车违规载运杨庄乡“启明星幼儿园”幼儿上路行驶,在尚尹公路10公里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付新民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且存在超员情况。目前,付新民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抄告市教育部门进一步处理。

  【案例6】3月6日下午,一辆车号为豫A629HG的面包车在郑州市上街区登峰路拒绝接受执勤交巡警检查疯狂逃窜,最终驶入死胡同陷进花坛内被查获,但司机程某仍拒绝开门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车内载满幼童,警告数次后破窗打开车门将程某控制。

  经查,该车除司机和一名成年乘员外还乘坐了12名幼儿园的孩子,对这一核载7人的面包车来说,已超员达100%。程某是上街区富丽花园幼儿园园长霍某的丈夫,该面包车是登记在霍某名下的私家车,平时充当校车由程某驾驶接送部分学生上下学。目前,园长霍某、面包车司机程某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案例7】3月7日下午,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黑校车”严重超员交通违法案件。当日下午16时许,该县公安局油坊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赵店村道路巡逻时,发现豫QLS653白色依维柯汽车从南向北驶来,然后停在路边,从车上陆续下来几名孩子,民警意识到这是一辆非法接送学生的“黑校车”,于是立即将车拦下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26人(含1名驾驶人、1名老师),超员19人(均系幼儿),超载271%,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驾驶员孙某勇是正阳县雷寨乡甘楼村实验小学的驾驶员,因该学校没有校车,学校负责人便让孙某勇使用其他车辆接送幼儿回家。孙某勇没有经过交警部门的校车驾驶资格审核,车辆也没有经过县政府的校车许可,没领取《校车标牌》,系典型的“黑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在证据面前,孙某勇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3月7日,孙某勇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正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标签:安全教育;校车 编辑: 陈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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