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15日讯(通讯员 陈卯 浙江在线记者 吴俏婧)为了维护广大师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团委联合茶山街道司法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知识。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团委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将法条融入图片、故事中,编写有关消费者权益的电子宣传手册。通过新媒体让广大师生随时随地、潜移默化地接受消费权益知识。
同时,围绕“我消费 我成长”的主题,在校园内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横幅、展板、现场咨询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理性消费,增强在消费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茶山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还现场为广大师生提供了法律问题咨询服务,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权并宣传维权途径和方式。
参与活动的楼博聪同学表示,“我们大学生平日对消费维权的意识不是特别强,即使遇到了这些问题,也会想着不找麻烦,一般都不了了之了。今天,看到学校有平台进行宣传,茶山街道司法办的工作人员又到校园里来为我们讲解,让我们知道了很多,加深了对消费维权教育的认识,提升了我们消费维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