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岑嵘
2016年5月,姚先生向银行贷款20万元后,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被银行诉至苍南法院。判决生效后,姚先生等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去年7月,姚先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今年7月,姚先生儿子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正当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中,该校打来的电话称:“我校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您存在失信行为,请立即处理,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您的孩子。”看到儿子三年努力可能化为泡影,姚先生后悔不已。他马上联系了银行,分分钟还清20万元。
我们假设这所“北京某知名大学”是公办大学。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名校,却因父亲失信不能上大学,显然有失公允。父亲是政府官员也好,知名人士也好,罪犯囚徒也罢,这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儿子能考上大学都应该光明正大地上大学,如果学校以家庭情况拒绝录用他,这个就是歧视行为。
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存在,有记者调查了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多所大学招生办,其负责人均表示,招生录取办法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招生录取系统中也看不到家长是否是“老赖”的信息,也没有因为父母是“老赖”而拒录其子女的情况。
假设这所大学是自费私立大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老赖”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昂贵的私立学校读书显然属于高消费行为的一种,因此假如是自费私立大学,学生被学校因为家庭失信情况拒绝录取,也是有法可依。
据最新的媒体报道,北京这所知名大学,是一所军工大学,对录取者有着较为严格的政审,如果考生的父母有着失信行为,当然会引起警觉,影响到录取。
父母失信,子女读大学受限的情况基本不存在(除部分政审严格的特殊院校或专业)。不过父母失信,的确会影响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云南的秦某想带家人高高兴兴乘飞机外出旅游,却被航空公司告知,因其有未结执行案件,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机票及高铁票。佛山市的吴某被列为失信人员。据佛山市顺德某高收费民办学校反馈,吴某小孩在该校就读,顺德法院向学校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得接收吴某小孩次学期就读。看到自己的失信行为影响到小孩上学的问题,吴某立刻转变态度,主动向法院履行法律义务。
社会的进步让“出身论”、“连坐”这类的事情不复存在,不过这则新闻还是提醒我们,信用在这个社会有多重要。
社会的进步让“出身论”、“连坐”这类的事情不复存在,不过这则新闻还是提醒我们,信用在这个社会有多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