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朱戈倩 实习生 隋雪 通讯员 刘丹丹)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维护学生权益,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行动。
据悉,专项治理行动将对面向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查。并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等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重点联合整治。
行动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制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同时,对中小学校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行为,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学校、培训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
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