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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期间,晚上10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

2019-06-06 07:47:21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日益临近,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对考生们来说十分重要。昨晚10时,萧山区正式启动“禁噪令”,禁止各单位和个人在中高考期间从事各种噪音扰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禁噪时间一直持续至6月16日18时。

  禁止夜间施工

  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市区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作业。

  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为:2019年6月2日22时至6月8日6时、2019年6月10日22时至6月16日6时。

  考试期间禁噪

  在2019年度高考日(6月7日、8日) 、中考日(6月15 日、16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禁止在市区各考点周边实施下列行为:

  (一) 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 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二)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

  (三)机动车船鸣喇叭;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提醒: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本通告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违反禁噪规定处罚

  在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第一次处以三万元罚款,第二次及两次以上的,处五万元罚款。

  高考考试期间,对未遵守市政府《通告》规定,在考点周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第一次处以三万元罚款,第二次及两次以上的,处以五万元罚款。

  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值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第一次处以三千元罚款,第二次及两次以上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对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使用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值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第一次处以三千元罚款,第二次及两次以上的,处以五千元罚款。(来源:萧山发布)


标签:高考;考试;罚款;第一次;考生 编辑: 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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