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江北区教育局发布2019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相比去年,招生录取政策基本一致,而学区安排上有不少新变化。
其中,福山正达外国语学校、甬江实验学校(暂名)两所所备受关注的新学校今年首招一年级新生。
福山正达外国语学校是继上海世外教育集团后,又一家落户宁波的上海一流、全国知名的优质教育品牌。该校今年开始招收新生,其服务学区为:星旅城、御水兰庭、立方寓、盛世又一村、乐筑良品、江北区子衿人才公寓、盛世嘉苑。
甬江实验学校(暂名)校位于梅竹路西侧,南至聚兴西路、北至规划道路。设计规模达54个班级,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该校2017年年初开建,今年秋季即将投用。今年面向甬江北郊片区招生。
泗洲路小学继续停止招生。在大庆北路西侧区块的配套学校筹建期间,该区块内的原泗洲路小学施教区的学龄儿童统筹到江北中心小学就读。
从2019年开始,唐弢学校停止招生。过渡期间,区教育局将加大对唐弢学校的设施设备、校园文化建设的投入,整体提升学校的办学品质。
日程安排
4月23日
各小学张贴《2019年江北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和《2019年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告》等的统一日期。
4月26日—27日
各小学办理江北户籍(或拥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的统一日期。
4月30日
9:00到5月6日16:00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5月17日—18日为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统一日期。
6月13日到6月14日
为各小学向新生家长寄发《江北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日期。
新闻多一点
江北的小学招生报名录取有哪些规定?
凡在江北区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均须登记入学。
各小学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1.在江北区有户籍的学龄儿童
具有江北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基本信息表(由各幼儿园提供)等。
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拥有,且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施教区内,且同一套房子内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九年一贯制为小学)就读。
(2)以下两类需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就读的学龄儿童:
A.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而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无其他私有住房,且该住宅房在本小学施教区内;
B.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而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无其他私有住房,且该住宅房在本小学施教区内;
(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施教区内。
(4)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拥有,且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施教区内,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孩子(九年一贯制为小学)在该校就读。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果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2.父(母)在江北区内有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但户口没有迁入的学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由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同等条件下,购房早者优先安排,具体以房产证(不动产证)持有时间为准。
3.以下各类有江北区户籍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但不视作该校施教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读:
(1)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而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有其他私有住房的学龄儿童;
(2)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他人(非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同拥有;
(3)因住房拆迁而户籍仍留在原地未迁出的学龄儿童;
(4)户籍挂靠在江北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学龄儿童;
(5)学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6)学龄儿童的父母双双出国留学(工作),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7)入学前在异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当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本区内迁户,要求在本区入学或对口学校施教区有所变化的适龄儿童;
(8)其他户口挂靠情况。
4.以下特殊情况的学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1)烈军属、安置军人家庭对子女监护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2)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人员子女,其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江北区亲属家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寄住在江北区直系监护人处的华侨学龄子女、在江北区的台商、港商、澳商、外商等学龄子女,凭有关证明和家长申请报告,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4)父母属于高层次人才的学龄儿童,按照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9〕112号),凭有关证明和家长申请报告,由区教育局按规定优先安排入学。
5.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学。
(1)入学条件
需要在江北学校(含民办)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需凭江北区流动人员量化积分情况,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读区内小学一年级的申请。同时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②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19年3月底,持有效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
③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江北区内缴纳社会保险 (截止2019年3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于2019年4月30日9:00到5月6日16:00登录江北教育网,按照暂住地及网上公布的学校就近选择学校预报名,经初审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江北区教育局根据积分及各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含民办)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