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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5月5日起可网上报名

2019-04-30 10:56:48 来源: 钱江晚报 记者 朱燕

5月5日起,杭州市的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开始网上报名。公办和民办小学报名时间统一,那么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

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主要包括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现场信息核验和民办小学面谈、同步录取等环节。全市统一使用“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简称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需要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管理系统为今年将入学的子女完成网上报名。

1.同步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家长登录入学管理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和完成报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报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的一类,其中选择民办小学的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登记信息和报名结果不能更改。

2. 同步公办小学现场信息核验和民办小学招生面谈:

6月22日—23日,公办小学对报名儿童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民办小学对报名儿童进行招生面谈。

3. 同步招生录取:

6月24日-29日,公办小学进行第一批学生录取并通知录取结果。

6月24日-25日,民办小学根据面谈情况在报名该校的儿童中自主录取。招生学校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父母并将录取名单和剩余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6月26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区域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

6月27日10:00—28日11:00,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名单及剩余招生计划。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的儿童,其父母可在该时间登录入学管理系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中补报一所学校,继续参加该民办小学的招生。

6月29日,民办小学招生结束。

6月30日开始,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小学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第一阶段未录取的儿童进行分类排序,其中报名民办小学的儿童,按照“同类情况排序靠后”原则,排在同类别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之后。

“公民同招”热点问答

问:网上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如何进入公办小学入学招生程序?

答:网上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儿童,可以于6月27日10:00-28日11:00由家长登录入学管理系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中补报一所学校,参加补报学校的自主招生。未补报或补报后仍未录取的儿童,自动进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6月30日,由家长陪同到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教育部门和公办小学对第一阶段未录取的所有儿童,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类排序,对报名民办小学的按“同类情况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同类别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之后统筹安排入学。

问:报名民办小学被录取后能否放弃?

答:不能。是否报名民办小学完全由儿童父母自主决定,民办小学不得录取未报名的儿童。父母在给孩子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家庭自身情况和学校办学情况等各种因素,慎重决定是否报读民办小学,一旦被所报民办小学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小学不能录取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

问:报名民办小学,但未参加民办小学招生面谈的会怎么处理?

答:报名民办小学,未参加民办小学招生面谈的,民办小学不会予以录取。这类儿童可以于6月27日10:00-28日11:00由家长登录入学管理系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中补报一所学校,参加补报学校的自主招生。未补报或补报后未被录取的儿童,都将自动进入第二阶段的公办小学招生程序,但仍按照“同类情况排序靠后”的原则确定录取顺序。请家长在报名前慎重考虑,慎重选择公办小学或者民办小学。

标签:民办小学;报名;招生;录取;补报 编辑: 吴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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