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9日讯(通讯员 杜晓哲)7月18日,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浙教计〔2018〕75号),公布了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学校的名单,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正式成为全省第二批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的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出台的《关于支持独立学院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通过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将享受同级政府对民办教育的财政补助政策,获得的省级学科专业等竞争性项目,享受与公办高校一样的省财政补助政策。在公开办学成本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校园用地、房产以及提供学历教育取得的收入等方面享受与公办普通高校同等的政策,在建设规划、用水、用电、用气、排污等方面享受与公办普通高校同等的收费优惠政策。省教育厅等部门安排的学科专业等竞争性项目实行完全开放政策,支持鼓励申报专业硕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支持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支持创建协同创新中心。
“近年来,学院以通过规范设置验收为目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凝炼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在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顺利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将更好的促进学院更加自主、独立、规范地办学兴教,促进学院科学、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2017年9月初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向省教育厅提出规范设置验收申请。2017年11月16日,由林正范任组长的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专家组一行6人对学院进行了考察验收,在对创业园、设计艺术实训室、创客工作室、创业虚拟实训中心、瓯剧艺术体验馆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查阅规范设置材料后,验收专家组开展了深入讨论,对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规范办学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如何更进一步规范办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