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残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管理,制定了更为细化的要求,与广大残疾儿童家庭息息相关,家有特殊儿童的家长,来了解一下其中的变化。
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补贴以“三表一票”、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为认定依据。
首先,医疗诊断证明,须由三级医疗机构儿科、精神科、医学康复科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开具并签名(盖章),并同时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科室公章无效)。医疗诊断证明与诊断量表不可缺一;
其次,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费用发票按项目内容据实开具,不含药物治疗、保育费、教育咨询费等非康复训练项目产生的费用,发票复印件无效。
确有需要到浙江省以外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服务,需要提供当地残联认定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文件证明、往返两地交通费原件凭证、住宿凭证原件或借住方房产证复印件、借住方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等有效凭证。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先申请再康复,最后领补助(每年每人最高2.4万元),因此家长在给孩子康复训练前,千万别忘了去属地残联提交申请,而且医疗诊断证明和申请表须每年提交。
市残联特地为家长们准备了一份《培训指南》,让家长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有需要的家长可以扫二维码进入“杭+新闻”查看(含所有定点康复机构名单、政策解读),想要纸质版的,也可以到玉古路178号杭州市残联一楼总台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