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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有意向的你快来看看吧!
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
公开招聘(选调)教师和工作人员41名,选调3名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41名(实行人事代理),选调教师3名(浙南产业集聚区公办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
3.身体、心理健康。
(二)面向毕业生招聘条件
具有与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未初次就业的具有温州籍(以2018年4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2016、2017、2018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户籍放宽至浙江籍);
2.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在温高校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
(三)面向社会人员的招聘条件
具体年龄、专业经历和户籍等条件要求见《2018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直属民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在民办学校实行人事代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具体提交时间见各学校公告)。
二、选调对象条件
(一)温州市绣山中学公开选调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本专业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初中相应学科任教5年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名班主任、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五年。
2.身体、心理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特级教师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名班主任、正高级教师;b.县级骨干教师(班主任)及以上;c.由政府和教育部门表彰的县级及以上的劳动模范、师德楷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d.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的。
(二)温州市籀园小学公开选调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五年。
2.具有本科学历、教龄5年以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特级教师;
(2)县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班主任);
(3)由政府和教育部门表彰的县级及以上的劳动模范、师德楷模、优秀教师(班主任);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的。
三、招聘单位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直属民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一览表的学历等资质里注明“毕业生”的为面向毕业生岗位,没有注明“毕业生”的为面向社会其他人员岗位。没有要求持有对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须在入职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者予以解聘。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1日0时~4月23日24时。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wzer.net)进行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可跨学校兼报。温州市绣山中学与温州市绣山中学滨海分校同岗位可兼报(在报名表里注明兼报岗位)。温州市籀园小学人事代理岗位招录后,视工作需要统一调配至本部、国际部或滨海校区。
2.网络报名不成功者可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4月23日(周一),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地点:温州市绣山中学(惠民路866号);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龙湾区瑶溪街道河口村);温州外国语学校学院路校区(学院西路166号);温州市籀园小学(胜昔桥54号)。
报名方式:携带报名表(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wzer.net下载填写)及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A4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24日8时~20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网上提供图片)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中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注明缺失的内容,报考人员须在现场确认环节补全。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4.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4月24日20时~24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
(1)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2018年4月25日(周三)9时~15时(龙湾区瑶溪街道河口村);
(2)温州市绣山中学:2018年4月25日(周三)9时~15时(惠民路866号);
(3)温州外国语学校学院路校区:2018年5月4日(周五)14时~20时(学院西路166号);
(4)温州市籀园小学:2018年4月25日(周三)9时~15时(胜昔桥54号)。
2.报考人事代理岗位的人员,确认时,需在《温州市(校名)教师和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招聘告知书》上签名。
3.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将网上已初审通过的《2018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公开招聘(选调)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打印、本人签名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经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还未拿到相关证件的需要院校或当地教育局出具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
报名、审核确认人数不足各学校公告上招考计划数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并予以公布。
五、考录程序及办法
为充分体现民办学校自主招聘权利,各学校自行组织考核和体检。具体考核程序详见各学校网站:
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www.wz58z.net;
温州市绣山中学:www.wzxszx.net;
温州外国语学校:www.wzfls.net;
温州市籀园小学:www.wzes.net。
六、其他告知事项
(一)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8年7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五)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咨询电话: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办公室,0577—86611119;温州市绣山中学办公室,0577—55595300;温州外国语学校办公室,0577—55596866;温州市籀园小学办公室,0577—56966282。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1016室,0577—88639160;温州市教育局纪检组1708室,0577—88630118;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286875。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8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直属民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2018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公开招聘(选调)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
3.温州市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温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3日
市级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9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市级3家幼儿园及温州市妇幼保健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现场报名,用人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
报名要求: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口迁移证(或户口迁出证明)、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书面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样本附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认真填写《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审查符合条件,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届时按规定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50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缴费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与岗位相匹配的实际能力测试形式进行,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市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 (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除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截至2018年4月24日为止,除温州生源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7.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布。
8.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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