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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2018-03-23 09:43:4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曾杨希 通讯员 余晶晶

  浙江在线3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曾杨希 通讯员 余晶晶)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采取改革措施,着力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

  在招生要求和方式上,变化最大的要数公办背景民办初中,采取电脑派位和差额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市本级区域招生和跨区域招生。宁波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办背景民办学校占用较多的公共教育资源,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新的招生政策对公办背景民办学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更加重视合理配置生源,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市本级区域招生具体操作是,若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公办背景民办初中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指区域内招生计划数,下同)的2倍,由招生考试机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招生计划的2倍数量确定入围对象,招生学校从中自主招收招生计划数的70%。招生计划数的30%,由招生学校从填报本校第二批次志愿的学生中自主招收录取。

  同时,若第一批次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由招生学校从中自主招收计划数的70%(若第一批次志愿报名对象不足计划数的70%,原则上全额录取),剩余名额从填报本校第二批次志愿学生中自主招收录取。

  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问题不时涌现。一些民办学校,特别是有一些公办背景的民办学校为掐尖招生,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提前招生、考试招生,联合社会培训机构违规招生,以竞赛成绩为依据招揽生源,扰乱了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冲击极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通知》提出了招生计划要合规、招生范围要合理、报名方式要统一、落实免试入学等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文化科目选拔考试或变相选拔考试遴选录取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个人合作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测试(竞赛)成绩(含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等)挂钩进行招生。

标签:宁波;义务教育 编辑: 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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