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刚出台的《杭州市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介绍并作政策解读。
为什么要出台这个《设置标准》?近年来民办培训机构迅猛增长的同时,中小学生的“减负”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焦点。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为追逐利益,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过去由于立法空缺,监管也无法有效进行。去年,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这也为杭州市出台《设置标准》提供了法理依据。
《设置标准》出台后,对适用范围、举办者、名称、开办资金、场地设施等十五条做出了具体说明。比如,该标准适用于专从事以中小学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课程培训服务的营利性非学历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面积为300平方米以上;单个教学场所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等。
前期,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已经对杭州市营利性文化课培训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1200多家违规机构(无证无照174家、无证有照1032家),发出539份整改通知书,203家机构被勒令停止招生,12所培训学校自动申请停止办学。
目前对不符合标准的培训机构进行的专项整治已开始。整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旦这些机构过了整改期依然未达标准,将予以关停。届时也会在相关平台公布培训机构的红黑榜,维护家长和学生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