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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解惑”

2018-08-26 09:53:10 来源: 每日商报

  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就当前校外培训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明确设置标准 规定场所、师资、管理条件

  一间小小的半地下室挤着20来个学生——这样的培训环境将无法获得办学资质。

  为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学习质量,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必须达到一些基本要求,如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等。

  意见还明确提出,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往往会形成校外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教育部门注册、民政部门注册三种情况,但其实只有在教育部门注册才有办学资质。”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认为,意见强调了办学许可的规定,有利于整肃乱象,加强教育市场监管。

  规范培训行为

  遏制升学焦虑蔓延

  近年来,升学焦虑向低龄化蔓延,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在其中推波助澜。

  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予以严格规范,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根据意见精神,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把遵循教育规律摆在首位,这应当成为培训机构今后办学的‘红线’。”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吴遵民表示,对培训行为的一系列细致约束,都直指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沉重的超纲教、超前学、应试抢跑等乱象,有助于校外培训回归学校教育“有益补充者”的定位。

  意见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等。

  受访专家表示,意见填补了过去的一些监管空白,为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

  校外培训与校内教育是一个有机整体。意见进一步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要求中小学校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

  吴遵民认为,坚持校内从严治教,才能形成推进中小学生减负的合力,“但要真正减轻学生负担,还要通过中高考的进一步改革,促使从‘考什么学什么’向‘学什么考什么’转变。”

  推行黑白名单制度

  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

  意见要求,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杨东平介绍,这一规定借鉴了各地监管校外培训市场的经验。“通过信息公开加强行业监管,惩戒一些不诚信机构,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杨东平说。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华认为,“黑白名单”相当于诚信名单,客观上提高了培训准入标准,也加强了市场秩序的规范。

  破解“三点半难题”

  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孩子下午三点半放学了,如果不去校外培训机构,那么谁去接?谁来管?

  意见提出,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第一小学校长吕华琼表示,通过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书法、美术、阅读、体育锻炼等活动,孩子们在放学后不仅能得到有安全保障的看护,更能发展兴趣爱好。长宁区有学校调研发现,原来30%的孩子放学后直奔社会机构,开设晚托服务后已有一半“回流”。

  专家认为,意见明确了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这是让家长放心的关键。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要大包大揽,应该鼓励社区、少年宫、社会组织、企业等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最终实现每个孩子有人管,每个孩子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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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外培训机构 治理半年间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严令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令禁止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严令禁止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等行为。

  这几个“严令禁止”,开启了一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行动。

  各地纷纷采取相应措施:广州市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公布治理时间表、举报电话及邮箱,还正在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鼓励社会、学生及家长参与监管评价,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向课堂内的教学要效率,北京市海淀区制定了《中小学课堂教学指导意见》《中小学教研工作指导意见》等,严控学校赶进度、超难度、突击教学。

  4月,包括新东方、学而思、学大教育在内的全国160家校外培训机构共同签署《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承诺依法、诚信、规范办学,避免“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绝不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等。

  5月,教育部等部门派出7个督查组,赴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

  5月下旬,教育部发布消息称,全国已摸排校外培训机构128418所,整改培训机构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机构2822所,整改无证无照机构5013所,整改有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机构2963所,整改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机构1241所,整改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机构212所。

  6月下旬,全国已摸排校外培训机构201193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办公室主任陈东升表示,以今年年底为时限,要基本完成专项治理,以明年上半年为时限,逐级对专项治理工作验收督查。同时,将加快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科学布置作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从根本上缓解培训热。

标签:培训机构;培训;中小学生;中小学校;意见;进度;制度;治理;时间跨度;名单 编辑: 成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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