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6类对象自愿申请,审核通过后可获得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据了解,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