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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出台

2018-04-02 17:26:55 来源: 嘉兴日报

 “今年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有变化吗?”“听说报名多的幼儿园要摇号,还要分批次录取,时间比去年还要早一天……”每年5月都是我市幼儿集中报名入园的时间,这几天来电打听入园政策的家长渐渐多了起来。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基教处了解到,《2018市本级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已出台,根据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的要求,今年的市本级幼儿园招生,将继续按照以区为主、全面公开公平的“阳光招生”政策。

  坚持普惠普及 切实规范招生

  在具体要求上,《意见》规定今年幼儿园招生坚持三个原则:坚持普惠普及。统筹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办好每一所幼儿园,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全面公开公平。认真实施“阳光招生”,根据生源及幼儿园资源情况,科学制定本区域各幼儿园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切实规范招生。认真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意见,严格免试入园,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

  在年龄要求上,原则上招生对象为满3~5周岁。其中小班满3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班额要求方面,要求各幼儿园原则上核定平均班额为30人,小班可适当减少、大班可适当增加人数,必须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满足小班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举办托班。

  明确招生程序 分批有序录取

  “为了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优质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我市全力推进公益性幼儿园扩容提升工程,预计今年市本级幼儿园的招生数量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全市15所新幼儿园也将建成招生,新增幼儿园学位5200余个,在招生时间上,今年较往年基本同步。”市教育局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今年政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名时段,采取分批次招生,预报名时间第一批为5月19日至21日,第二批为5月22日至26日,整个录取工作于5月31日前基本结束。

  在招生程序上,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至少提前两周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本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区域内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各幼儿园也应将本园有关情况及时在园公告栏或网站公告。各幼儿园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时间和条件等,对幼儿进行预报名登记。对具有市本级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优先给予预报名登记。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入园申请工作于5月5日前完成,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提供多种报名方式,提倡采用网上预登记排摸情况和分散验证等方法,避免因报名集中出现拥挤等问题。政策性优待对象可提前录取;对于幼儿园预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可在教育行政部门等的监督下实行电脑派位。如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到其他尚有招生能力的幼儿园。

  《意见》要求充分挖掘潜力,增加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切实落实军人、援疆援藏干部、台胞、侨胞、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引进人才等子女入园政策性优待政策;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先保证小区内符合条件幼儿的入园需求;积极实施融合教育,切实保障特殊适龄幼儿入园。

标签:幼儿园;招生;幼儿;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招生程序;教育局;报名;阳光招生;招生工作 编辑: 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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