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该局近期联合市发改委发布了《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治理任务、治理步骤等内容,严禁幼儿园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通知》提出八大治理任务,包括修正幼儿园偏颇的教育理念、严禁幼儿园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纠正幼儿园中的“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幼儿园中的“小学化”教育环境、解决教师专业资质能力问题、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超前教学和杜绝幼儿园巧立名目乱收费。
专项治理将分全面部署、自查与摸排、全面整改、专项督查四个阶段进行。11月底前,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区价格管理部门,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启动专项治理工作。2019年1月底前,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需按要求进行自查,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随机抽检。接下来,将根据自查和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总体整改工作将在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2019年6月底前,将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组织的联合专项督查。
此外,各区(新区)要将“小学化”专项治理纳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年检等工作的重点内容。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