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首次对学生移动终端的使用作出规定,要求学校不得统一要求家长购买电子设备或需付费的软件,用于上课、作业等教育教学活动,并指导学生合理控制使用移动终端的时间,原则上一次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一天累计使用时间小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生不超过100分钟。
此外,还要求学校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并签字。指导学生减少随身携带书籍,减轻书包重量。
对于学生的学习时间,《指导意见》要求,小学、初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小学不得早于8:30、初中不得早于8:00安排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占用学生自习及午休时间。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30。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禁止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测)试成绩和名次。禁止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列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