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爱红)近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了《2017年浙江学生资助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我省资助学生超660万人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助金额近50亿元。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我省加大投入,积极采取措施,抓扩面,提标准,逐步构建起了“政府主导、学校为主、社会参与”的全社会助学格局,建立健全覆盖学前、义务、高中到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基础教育学生资助
我省全面落实基础教育阶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坚决不让一个孩子因贫不能接受教育。2017年累计有1万余名在园幼儿获得保育费、伙食费等各项资助0.24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12.61亿元使523万名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餐;累计为1.2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免除学费和代收费0.36亿元,为5.3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1.07亿元;累计为46.77万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14.63亿元,为5.45万名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1.09亿元。
2.高等教育学生资助
我省建立健全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享受相应的国家资助。2017年累计为14万名本专科生发放国家奖助学金4.8亿元,其中为1066名本专科生发放国家奖学金近853万元;为2.6万名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1.3亿元;为11万名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3.4亿元,并为2.1万名优秀本专科生发放省政府奖学金1.26亿元。全省累计为875名研究生发放国家奖学金1803万元;为1.7万名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1.36亿元;为7.4万名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3亿元。2016年8月31日—2017年9月1日,全省累计为0.78万名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0.86亿元。
3.大学生义务兵役国家补助项目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妥善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国家实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教育学费资助政策。2017年共为5821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资助9297.5万元,其中为2667名学生补偿学费3320.09万元;为33名学生代偿学费37.71万元;为3070名退役复学学生减免学费5840.5万元;为51名直招士官学生资助学费99.2万元;为65名退役士兵资助教育学费39.03万元。
4.基层就业资助项目和校内资助项目
我省从2017年起,对浙江省地方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共为127名学生补偿代偿学费221.65万元。
我省高校不断探索完善助学机制,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按照4%的比例,且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开展校内资助。入学后,各校会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5元人民币。
5.社会助学
2017年,我省继续联合浙江滴水基金会开展“手拉手”助学活动,为全省33个县区1000名优秀初中学生提供资助100万元。联合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组织开展“福彩暖万家·与梦想同行”——困难外来民工子弟专项资助活动,为全省1730名贫困中小学生发放福彩公益金3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