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郑琳)面对校外培训机构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浙江省要重拳出击了!昨天,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召开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同时印发《印发浙江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非常严厉的整治措施。
这回,校外培训机构真的要“抽骨头”了!
根据《通知》要求,专项治理行动为期一年,各地要做好全面排查,重点查清培训机构资质条件、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组织等情况,查清中小学招生与培训机构挂钩、中小学教师兼职授课情况,并对学生参加课外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普查。
此次普查的重点主要在六个方面:
——无证(指办学许可证)无照(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法开展培训的机构、无证有照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情况。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有无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同时,查明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语数外物化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的情况。
——文化课程类培训机构内专任教室持有教师资格证情况、专兼职教室情况。重点查明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情况。
——培训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培训机构内消防隐患、食品安全、接送车等问题。
——在校中小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
在排查完上述重点后,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要予以关停。对无证、无照但暂时无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给予6个月期限的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对有照无证的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需向教育部门申请办学许可;不具备办证条件的,不得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审批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学习能力测试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结果与民办中小学生招生挂钩的行为。对于违规学校和机构,一方面通过扣减民办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等方式予以规范;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披露,将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或降低其信用评定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相关人员责任。
而对于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机构授课的,一经查实,可能被吊销教师资格!此外,学校还会有连带责任,对学校、个人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领导关切、国家部委重视、家长学生期待”的民生大事,要求各地采取有效行动,坚决遏制愈演愈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减轻家长学生负担,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建立巡查动态发现机制和群众举报机制,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向社会公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引导家长学生理性选择。对于查处的培训机构或中小学校、教师等问题,也要加大披露和公开力度,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