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宁波市近日出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规定要让残疾儿童少年百分百招生入学,都有书读。我要为宁波出台这样的民生关怀政策点个大大的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但是现实生活中,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往往被社会遗忘。
宁波历来有重教兴学之风,历史上,建有闻名世界的南国书城天一阁;2008年,鄞州率先施行十二年免费教育——这是鄞州继在全国最早实施小学到初中九年义务教育全免费和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之后的又一惠民创举;眼下,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宁波又出台保障政策,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全覆盖、零拒绝”,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更难能可贵的是,宁波规定:符合义务段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地应予以妥善安置。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又是教育公平的起点,并影响着更高层次的公平。推行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体现,更是社会文明的表现。实施残疾少儿义务教育是推行义务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让义务教育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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