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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难点究竟在哪

2018-12-03 09:35:52 来源: 中国青年报 记者 桂杰

  “新型学徒制就是在传统的企业师傅带徒弟这一模式基础上,引入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协同开展培训,并由政府进行激励推动,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是政府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创新举措。”11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举行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电视电话会,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这样定义新型学徒制。

  从今年起到2020年年底,力争培训50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力争每年培训学徒50万人左右。

  汤涛介绍,之所以将师傅带徒模式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一方面是因为随着中国经济逐步转变发展方式,市场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劳动者不仅是技能型人才,而是集技能型、知识型、创新型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传统的师傅带徒模式已无法满足市场的新需求;另一方面,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目前,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投入意识不强等。

  “在总结我国历史经验、最新实践探索和国外先进经验基础上,在各类企业普遍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汤涛说。

  而此前的试点也证明了新型学徒制确有其“魅力”,企业降成本、职工得实惠、学校有发展。根据人社部职业培训处处长王霄介绍:截至目前,全国22个试点省参加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158家,培养新型学徒制企业职工18074人,其中转岗职工3670人以上,涉及机械、化工、电气、汽修、数控、焊接等近100个工种。

  “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解决好我国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破解我国长期存在的有人没活儿干、有活儿没人干的矛盾局面。”汤涛说,会后,各地将马上启动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确保2019年全面推开。

  据了解,目前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都是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所采用的培养模式为“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由企业与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养。在培养机制上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培养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在培养结束后,客观上促进企业与学徒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提高工资待遇,实现劳动者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此外,在教学开展方式上,企业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学徒培训协议。学徒入企即入校,企校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设置培训课程,共同组建优质培训教学团队开展培训。教学地点为“车间+教室”,使技能人才素质更贴近生产实际,减少技能人才适应岗位时间,节约成本。

  王霄介绍,针对一线岗位分散、时间分散等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问题,部分地区采取跟岗教学模式开展理论培训。部分地区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发手机学习App进行线上教学,运用企业公共学习平台设立“新型学徒制专班”定时定量推送课程,学员有效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专业知识。

  根据相关规定,学徒工资、培训费用、导师带徒津贴、内部培训费用由企业负责。具体而言,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学徒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还应按照合作协议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政府财政则对每个学徒每年给予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的补贴,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可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试点中,有人提出光看投入,推行新型学徒制,企业不可避免得增加开销。如何激发企业推行新型学徒制的积极性呢?汤涛坦言,试点中,确实发现企业积极性参差不齐。部分企业重业绩重经营,没有看到技能人才培养对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长远价值;一些中小型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还缺乏手段、平台和长远规划;还有许多企业由于生产任务紧、企业与院校距离远、参训人员需要牺牲休息时间等客观原因,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积极性不高,也有少数学员会中途放弃。

  对此,汤涛表示,一方面,得让企业看到推行新型学徒制带来的好处,员工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能得到有效提升,有效缓解企业技能人才紧缺的状况,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在全面推广过程中,要落实好补贴政策,做好3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新型学徒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增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经费投入。

  此外,试点中,不少地方也表示,根据制度设计,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企业可以领取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但实践中,企业许多技能岗位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也尚未制定技能规范标准,基层对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主体和管理要求等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政策,影响了企业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地区财政补贴标准还仅按技能等级分档,不足以体现不同工种、不同技术难度差异,需要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财政补贴政策要求“先支后补、按年度事后结算”,并且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事实上造成合作的培训机构全额垫付培训费用,并且需要至少1~2年才能从企业拿到费用,影响培训质量和效果。目前,只有甘肃426名企业新型学徒领取了补贴。

  “我们正在抓紧制定一批相关领域的国家职业标准,并尽快发布,切实弥补好相关评价标准缺失的问题。”汤涛说。

  汤涛强调,企业实行新型学徒制,对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将采取一视同仁的落实政策。

  

标签:学徒;培训;汤涛;培训机构;人社部;职业教育;推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师傅带徒弟 编辑: 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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