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江干区城管局对一起“未遵守特别禁噪期限制性规定进行夜间建筑施工”的案件正式立案,当事人被罚款3万元。
这是今年中高考禁噪期间,杭州第一起夜间施工案。
“和谐中豪未施工。”“滨建未施工。”“天虹中豪未施工。”“安徽置地未施工。” ……这是来自江干城管四季青执法中队微信工作群上的消息。6月2日22时开始,中队的夜班执法队员便不断穿梭于辖区20多个工地间进行巡查,确定没有施工才离开,再将辖区各工地的检查情况在微信群上通报。
22时25分,当执法队员巡查到钱江路运河东路口时,发现该处有工地正“顶风作案”!工地内灯火通明、现场工人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
执法队员在上周已对该工地进行禁噪宣传,明确了禁噪期限和相关要求。队员立即取证并上前责令停工整改,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要求相关负责人限时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6月4日,当事人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无异议。
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间,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9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从严处罚,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