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教育局发布了《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何时招生,如何招生,有哪些注意事项,都做了很好的说明。
4月1日启动招生,5月底前基本结束
民办中小学主要立足于当地招生
2018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统一于4月1日开始启动,5月底前基本结束。
4月1日前各民办学校不得进行预报名、预登记、接受学生简历、组织学生面谈等与招生有关的活动。同时,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时间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告,避免学生家长盲目投递简历,四处奔波。
民办中小学主要立足于当地招生,六城区民办初中仍在六城区范围招生。如果六城区民办初中面向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四区及三县(市)招生,及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四区和三县(市)民办初中面向其他区、县(市)招生,属于10人及以上的规模招生,招生范围方案应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并纳入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统一招生。
40%自主招生,60%电脑派位
面谈不考学科知识,奥数不列入评价
今年,六城区民办初中学校继续实行招生名额的40%为学校自主招生,60%为电脑派位的做法。
电脑派位应由学生自由报名,不得设置前提条件。自主招生方式采用面谈、学习能力测评等,主要考核学生学习能力,将采用“现学现评”方式,不考核学科知识。同时也不将学生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以及各类获奖情况设置为否决性指标,不将奥数等学科竞赛情况列入评价指标。
《通知》中还特别提到,严禁民办学校提前承诺录取学生,不得通过签订协议、预交学费、扣留学生的各种证书(证件、奖励凭证等)等方式限制学生报读其他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取消“借读生”的规定,各校不得招收“借读生”或挂靠学籍,做到学生学籍和就读学校一致。
特别提醒
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的监管,市教育局将设立招生工作举报投诉电话(87077006、87061385),并组织督查组进行抽查,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核减自主招生名额、核减政府资助等处理。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工作情况,将纳入市教育局对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