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艺术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前期各市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遴选,确定杭州市西湖区等12个县(市、区)为浙江省艺术教育实验区,杭州第十四中学等47所学校(单位)为浙江省艺术教育实验学校。
根据名单,温州的平阳县入选浙江省艺术教育实验区,温州市第二中学、苍南县少年艺术学校、平阳县昆阳镇第二小学等三所学校成为浙江省艺术教育实验学校。
据悉,为切实抓好国务院、省政府美育文件和备忘录的贯彻落实,促进我省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取得更大进展,省教育厅拟与第一批12个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区签署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工作备忘录,对下一阶段推进我省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实验学校则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本校实验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特色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同时,省教育厅将对全省艺术教育实验工作进行指导,并适时对各实验区实验学校工作开展阶段性检查和成果验收,对实验成果不明显或问题较多的要在下一轮实验中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