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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家长有需求 学校须提供

2018-12-13 08:54:22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纪驭亚

  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纪驭亚)12月1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发文,出台全省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学后托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托管服务。2019年,全省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学生的小学,都要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

  “意见”规定,学后托管将坚持公益服务与成本分担相结合的原则,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各地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也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但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此外,学校要把托管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等。

  “意见”发布后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今年9月,杭州市主城区全面实施了学后托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杭州主城区有218所小学(校区)开展校内托管服务,2.1万名小学生参加,约占相应年级学生总数的15%,其中比例最高的学校接近70%。

  “学后托管服务收费已经有了政策依据,接下来我们会进一步研究完善小学学后托管服务,包括收费标准、孩子如何利用留在学校的这段时间,既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又不会加重课业负担。”杭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杭州已经在升级学后托管服务模式,探索“1+X”新模式。


标签:托管;服务工作;省教育厅;服务;小学;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实施意见;意见 编辑: 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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