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彩燕 通讯员 杭教)1月17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全文)(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涵盖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教师发展和教师地位待遇等四个方面与三项保障,共22条。尤其是广大教师关心的地位待遇等给出了多项政策红利,其中提出要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对于经认定的“杭派”名校长、“教育家型”卓越校长,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可谓是送给杭州全市10余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新春重磅“大礼包”。
教师平均工资收入将高于公务员
关于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除此之外,中央相关文件多次提到: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对此,《实施意见》有了进一步要求:建立健全教师绩效工资调整与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调整联动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名校长最高奖励100万
除了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杭州市也将在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方面下功夫。《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杭州市“中小学名师151培养工程”(1000名35周岁以下各学科新锐教师、500名各学科(领域)“杭派”名师、100名“教育家型”名师)。经认定的“杭派”名师、“教育家型”名师,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实施杭州市“中小学名校长525培养工程”(500名优秀年轻骨干校长、200名优秀“杭派”名校长、50名“教育家型”卓越校长)。经认定的“杭派”名校长、“教育家型”卓越校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准入学历提升至本科
教师队伍水平很大程度上能决定教学水平。《实施意见》提出,幼儿园教师入职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
在教师招聘上,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直接考核方式,选聘优秀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
广大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公办在编教师民办任职”一项,此次再次做了明确,2022年年底前完成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在民办中小学任职任教的清理规范工作。杭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宁在会上透露,“该项工作自2018年启动,目前已完成整体进度的25%。”
附: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德为先,创新教师培养和管理体制机制,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到2035年,形成教师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教师队伍总体质量处于全国前列,为我市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年8月11日):五年目标——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职业发展通道畅通、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待遇保障机制完善、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 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24日)提出全力办好学生健康成长、教师职业幸福、人民满意的“美好教育”,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全面规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政策举措,为建设“美好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019 年3月22日、9月10日,省委书记车俊先后在全省教育大会和浙江师范大学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对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来抓,按照 “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等要求,打造全国一流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他要求广大教师要当好传授知识的教书能手,成为塑造学生优良品德的大先生;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把师德师风挺在评价教师的前头,让师德成为引领文明进步的风向标,引导教师执着于教书育人。他要求提升教师岗位职业吸引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教育投入更多向教师倾斜,宁可少上一两个基建项目,也要抓紧把教师待遇提上去,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水平等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市委书记周江勇在全市教育大会上强调:“对教育事业,无论怎么重视都不为过,无论怎么投入都不算多。”
三、整体框架与主要内容
涵盖四大方面与三项保障,共22条。
☆四大方面
(一)大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打造新时代“四有教师”队伍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
2.全面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3.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大力推进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健全管理和激励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
1.进一步强化教师编制保障。
2.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
3.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
4.大力推进中小学职称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
5.健全中小学优质师资共建共享长效机制。
(三)大力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1.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建设。
2.大力提升教师国际化教育素养。
3.提升教师信息化综合素养和应用能力。
4.加大名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力度。
5.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和名校长培养力度。
6.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四)大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1.进一步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制度。
2.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
3.加大教师住房保障力度。
4.健全高层次教育人才扶持政策。
5.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三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经费保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四、主要亮点
(一)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方面
适当提升教师队伍整体学历水平。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
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
(二)加强和完善教师评价和管理方面
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完善教师评价和管理机制,比如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扩大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自主权、加大职称岗位统筹力度、稳步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等。
(三)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
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等方面,加大对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的倾斜力度。
探索教师走教制度,鼓励名优教师在集团或互助共同体学校内柔性流动、多形式跨校承担教学任务。
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支持特级教师和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用于聘用兼职技能教师,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高科技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
(四)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方面
大力提升教师国际化、信息化教育素养,中小学教师因公出国(境)培训或参加学术交流合作的,实行有别于其他出访的出国(境)人员和经费管理办法;将优质数字资源建设视同学术论文发表纳入学术研究成果认定,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荣誉评定依据。
实施杭州市“中小学名师151培养工程”(1000名35周岁以下各学科新锐教师、500名各学科(领域)“杭派”名师、100名“教育家型”名师)。经认定的“杭派”名师、“教育家型”名师,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实施杭州市“中小学名校长525培养工程”(500名优秀年轻骨干校长、200名优秀“杭派”名校长、50名“教育家型”卓越校长)。经认定的“杭派”名校长、“教育家型”卓越校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五)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方面
建立健全教师绩效工资调整与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调整联动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健全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对为教师办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民办学校,市、区县(市)政府可在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给予支持。
通过设置教职工单身宿舍、租用教师周转宿舍、切块供给青年教师专项公共租赁住房等,构建多途径教师住房保障机制。
(六)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方面
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倾斜;绩效工资分配时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折半计算。
建立教师走教、特级教师下乡等工作绩效奖励办法,教师经批准跨校(不含校区)承担教学任务的,受援学校可按照其承担的工作任务予以补助。
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七)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方面
每年选树一批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典型;每3年选树一批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市级杰出教育工作者,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为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本市户籍教师持该荣誉证可在本市境内免费乘坐公交车、轨道交通和参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博物馆。
为担任中小学班主任满二十年的在职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市本级对所属学校相关教师给予一次性5万元专项绩效奖励,区、县(市)对所属学校相关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